经吴振申请,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同意其兼职工作。兼职如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0月20日—2024年10月22日。
公示期内,如对兼职有异议,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党政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实名。
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联系地点:竺银康楼208室
受理电话:87604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