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规定,决定将拟转正韩志文同志予以公示(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食品与药学学院党委反映,也可直接向党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组织和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5月28日起到6月3日止,共7天(5个工作日)。
4、受理电话。
食品与药学学院党委联系电话:87604384
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7600245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申请入党时间 |
确定积极分子时间 |
列为发展对象时间 |
发展为预备党员时间 |
1 |
韩志文 |
男 |
汉族 |
199909 |
20171026 |
20181017 |
20191113 |
20191210 |
中共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