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中青联发〔2020〕4号)精神,规范召开代表大会,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宁波大学学生会章程(修正案)》、《宁波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等文件相关规定,拟定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请有意向的同学下载候选人自荐/推荐表,于11月27日下午16点前将推荐(自荐)表电子稿收齐后发至公共邮箱表电子稿收齐后发至公共邮箱shiyaotuanwei2018@163.com。筹备委员会后期将对推荐同学进行面试,时间另定。
未尽事宜,请联系赵老师,13586698751/618547
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第四次双代会筹委会
2021年11年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