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组:
2024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宁波大学2024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项目(附件1);宁波大学2023年及以前尚未结题的研究生科研项目。
二、结题要求
(一)结题时间
请于4月15日前完成结题工作。
(二)结题方式
1.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研工评审平台提交有关结题材料:结题报告(附件2)以及佐证材料,系统内经导师审核、学院初审、学院领导审核、研工部审核通过后,方可结题。系统操作手册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申请)》(附件3)。请各学院登录研工评审系统查看并落实结题工作。
2.结题依据:2023年、2024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根据宁大政〔2023〕36号《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结题要求;2022年及以前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根据宁大政〔2009〕121号《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结题要求。
(三) 项目延期与中止
因故确实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4)并在研工评审系统中提交申请。延期后结题不应晚于2025年10月30日。对于即将毕业而未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如果在毕业前未能完成,项目一般将做中止处理(附件5)。
(四)项目清理
2022年及以前立项且无法结题的项目,学校将于2025年6月30日进行集中清理。
联系人:阮老师(87604384)
办公地点:竺银康204
*永利皇宫
学工办
2025年3月20日